药企“打通”物价局 药品价格翻倍

2009-05-22 11:29:39    来源:  作者:

  物价局在实施区别定价前,对药品生产企业资格和资料实行网上公示。他人若有异议,需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省物价局反映。企业将相关资料于专家论证会前10个工作日,寄送到省物价局,如需保密应予以注明。在论证会前,省物价局将资料送达专家,并书面通知企业派代表出席论证会。论证结果以超过2/3多数专家意见为准。专家组内有不同意见的,应在论证结果中注明。论证结果须在网上公示,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最后,由省物价局综合考虑专家意见以及公示情况制定价格,属于国家定价权限的药品,还应当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

  价格中心主任滥用职权 "限价药"让患者多掏百万

  “这药在苏州怎么卖这么贵?里面肯定有问题!”去年,有群众反映说,苏州的阿奇霉素价格昂贵,比起外地要贵上一倍多,而这个药应当是受到政府限价的。检方随即展开调查,最终目标落到了物价局核价官员的身上。而法院审理后认定,从2007年下半年到2008年3月底,苏州14家医药机构高价出售这种名为“亦欧青”的阿奇霉素,造成患者为这款药多支付969079.9元。一个小小的抗生素,牵出了一起滥用职权案件。

  [招标之后]

  药价马上翻了一倍多

  2007年6月,苏州市2007年度药品政府采购开始招标,各家医药公司纷纷将自己的药品参加招标,其中苏州一家医药公司的一款名叫“亦欧青”的药品也入选。这个药是山东一家制药企业生产的,实际上就是阿奇霉素磷酸二氢钠粉针剂。该药由无锡一家医药公司获得江苏总代理之后,交由苏州的这家公司作为当地的配送商,参加了苏州当地的政府招标。

  阿奇霉素磷酸二氢钠,正是抗生素药阿奇霉素的“亲戚”,苏州市物价局刚开始核价时,就将这个药归入到了阿奇霉素类药,而阿奇霉素类药,实行的是政府定价。

  2005年10月10日起执行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头孢呋辛等22种药品零售价格的通知》中,就有对阿奇霉素价格的规定:最高零售限价为16元(125mg/支)、27.2元(250mg/支)、46.2元(500mg/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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