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买药时别忘了取小票

2009-05-21 11:24:02    来源:  作者:

  购买过期药未取小票 遭药店否认销售

  “我在福清市一药店不慎买了过期的药品,服用多日出现身体不适,因没有购物小票,药店否认是他们销售的。”昨日,福清市曾先生打进本报热线。随后,记者在该药店柜台又发现了过期的保健品。

  曾先生说,他5月5日在福清加州城后面的宏立药店购买了6盒某药品,随后每天都在服用,近日发现身体不适,肚子老刺痛。前晚打开药盒发现剩余两盒药里,其中一盒是过期的,但不知道之前吃的4盒是否已过期。“因为我没有取小票,药店就否认该药是他们药店出售的。”

  曾先生说,昨日上午,药店工作人员带他去医院检查,工作人员曾表示,当天购药的记录已经查出,根据药品批号,承认该药是他们销售。“他们还出示了5日的销售记录,我确实看到购买那盒过期药的记录。”

  昨日下午2点,记者来到该药店,药店负责人董先生告诉记者,因曾先生不能出示购物小票,不能证明该过期药是从这出售的,并拒绝记者查看当天的销售记录。

  随后,记者在药店的柜台上又发现十多盒过期的某保健品。董先生解释,是工作人员工作失误,未把过期的保健品撤柜。

  对于记者反映的情况,福清市药监局稽查科工作人员对该药店进行检查,发现该药店给顾客打印的小票不规范,未输入药品的批号。

  稽查科施科长表示,因为顾客没有购物小票,不能证明过期药是该药店销售的,而5日的销售记录已被药店删除,这样给药监局取证带来很大难度。目前,此事只能立案调查。“希望市民有遇见类似情况,应先和药监局取得联系,再和药店交涉,这样更利于我们取证。”对于十几盒过期的保健品,施科长表示,该保健品属于食品类,不属药监局监察的范围。

  链接:深圳14家违规药店被吊证

  在为期半年、重点针对药店非法行医及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违规销售的“双打”专项整治中,特区内有14家违规药店被吊证。截至5月15日,此次双打行动检查了深圳特区内近四分之一的药品零售企业,而涉嫌非法行医的企业均被及时移送相关执法部门。此外,还对全市所有的药品批发企业进行了每月核查,投诉查处和涉嫌违法查处率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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