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改助医药产业优化升级

2009-05-05 09:22:59    来源:  作者:

    新医改对国内外医药产业产生明显推动作用

   “新医改对于包括中国医药产业在内的国内外医药产业都将产生明显推动作用。”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副会长刘张林4日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

    刘张林认为,医药产品是非弹性的消费产品,虽然今年受到金融危机一定程度的影响,前两月同比和环比均有下降,但三月份表现正常,比一月、二月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一季度海关统计,医药出口开始出现明显好转的迹象,在今年1月和2月我国西药类商品出口环比分别下降8.32%和13.37%的情况下,3月份出口环比大幅度增长了34.88%。

    “新医改对国内外医药产业推动明显。”刘张林说,“对于国际贸易,中国的新医改将产生两大作用:一是中国对于医疗器械产品进口的需求增长了。国内部分医院改造,尤其是县级以下、社区医院的改造,使得医疗器械类的购买需求增加;二是中国医药企业竞争力增强,对于扩大出口也有一定的作用。”

    广交会医保展区的相关参展企业也认为,由于医药消费具有刚性需求,且中国的市场份额短期内没有其他国家能够替代,国外客户在库存基本消耗完后,依然会从中国采购,预计国际市场对中国医药市场的需求不会有大幅度的减少。

    刘张林说,在短期内,由于遇上流感疫情,国外对于医疗产品需求增长。在药品方面,中医药在抗病毒方面有一定的优势,将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出口。

链接: 新医改下医药行业机遇难得

    近日出台的新医改方案是一个均衡的、综合的、兼顾各方利益的方案,将对医药行业产生深远影响。  
    
    低价普药的销售规模将增大。新医改方案提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确定使用比例;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药物报销目录,且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要做到医疗保障体系全覆盖,目前只可能是低水平的覆盖,无论从基层医疗机构数量还是从基本药物的构成看,低价普药的销售势必大增。  
    
    可替代高价药需求减少。2007年实施的新《处方管理办法》要求医生使用药品通用名称、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而不准使用商品名,这使部分合资企业的高价药被相应的国产低价药取代。新医改将积极探索建立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发挥医疗保障机构对医疗服务和药品费用的制约作用,并完善支付制度,积极探索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方式。这些措施将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医院追求高价药的冲动。  
    
    不可替代高价药需求不变。新医改方案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基本医疗保障之外的需求。在新医改初期,基本医疗保障是低水平的,因此非基本药物也将存在较大的市场,可替代进口药的高档仿制药仍有较大市场空间。而且,对仿制药品实行从低定价制度,将抑制低水平重复建设。按照这种定价方式,加上其他限制措施,有望控制提供仿制药的企业数量,为那些具有首仿能力的企业获取较高利润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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