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定价成关键 目录将冲击医药市场

2009-02-27 15:12:21    来源:  作者:

  对于招标制度的修正,卫生部等六部门不久前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指出,企业向医疗机构直接配送,原则上只允许委托一次。

  分析人士认为,这一规定将会对药品流通领域长期存在的“多重委托”等不规范行为起到有效的遏制作用,比如很多“挂靠”、“借壳经营”的私人药贩(小公司)因此将面临生存挑战。

  目前很多医药流通企业实际上都没有物流配送的能力,其大多数时间是用于帮助药企做招投标工作以及公关工作,而目前流通企业数量过多也一定程度上是由招投标政策滋生的。

  记者了解到,目前该《意见》尚未执行,部分地区的实施细则有待出炉,但流通企业人士表示,如果该招标新规严格落实,将有大批中小流通企业面临倒闭。

  制度落实存在挑战

  日前,卫生部部长陈竺在香港基本药物制度介绍会上指出,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新的重大举措,但如何建立这个制度,真正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优质价廉的药品”,仍然面临挑战。

  在国泰君安研究员易镜明看来,这个挑战包括目录内的药物如何定价、在筛选药品时如何平衡中西药品种、如何保证企业一定的利润空间,如何平衡药企、流通商、医院、患者多方利益等多个问题。

  易镜明表示,目前,基本药物的定价将是非常复杂的工程,因为药品本来就名目繁多,价格和毛利率的差异非常大,在对药品价格统一限定的过程中,要考虑到企业的合理利润空间。

  此外,对于进入目录的药品生产商来说,未来将面临广阔的市场空间,但对于同一种品种的其他未进入目录的药品生产商来说,销量要锐减,因此,对于目录之外的药品该如何定价、与目录内的药品的差价处于怎样的水平,都需要政策制定者充分考虑。

  北京一家医院院长表示,曾向卫生部基本药物司的有关人士了解过相关情况,但并未得知详细的情况。他计划先了解试点地区的情况,等待基本药物制度的出台。

  李玲认为,此前医改失败的教训证明了单纯实施招标采购或药品降价等措施来改革医疗体制是没有效果的,即将出台的医改配套方案中,需要建立完整的产供销完整链条的规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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