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价格改革可能会实施的重点

2009-02-10 11:45:10    来源:  作者:

  而政府在这一轮改革中的基本认识和主导逻辑应该是:医疗产业既是社会公益事业,政府就应该加强行政干预;因为要解决历史欠账和社会保障问题,对医疗卫生事业就应进行财政高额补贴;“以药养医”补偿机制不可能短时间内消失,应监控医药企业以防止出现暴利或高价。在这一指导思想下,各部门改革发展的政策举措就会调整:大力支持大型国有背景的企业快速发展,优化产业结构,保障基础供应,继而提高行业集中度;鼓励大院所大企业开展科技创新;积极规范民营企业经营行为,减少无序竞争;审视外资产品价格政策,保障医药产业安全和维护民族产业公平竞争环境;高压整顿小商业小物流,使其有序退出行业。

  对定点生产、招标采购等焦点问题,某消息灵通人士也认为:首先,基本药物会大力推行定点生产,因操作难度和地方政府在医疗保障投入的主导性,不太可能实行大面积全国统一定点;其次,集中招标采购不会取消,但有很大变化,很有可能借鉴宁夏的挂网招标模式,招标采购会有3年或5年计划;第三,集中配送模式也会推行,有较强配送能力和国有背景的公司容易获得配送资格,小商业和流通公司会在这一轮改革中受到考验;第四,价格方面,在相当长时间内会采取低价微利产业导向政策,纳入政府定价范围的药品将会增加,处方药、医保目录内非处方药、麻醉药品的原料药等有可能纳入政府定价的管理范围,其他的实行市场调节;此外,利用价格政策鼓励创新,对保护期内的专利药品、新上市的仿制药、首仿药应该区别定价。

  李磊认为,在医院补偿机制没有得到根本改观的前提下,控制流通环节加价率将成为今后降价的重点,由此,多级代理多级批发配送的现有格局将会发生变化。

  另一参加医改讨论的专家也透露了价格改革可能会实施的重点部分为:第一,研究制定药品出厂价格,把出厂价格做实,并把价格明示,印在外包装上;第二,鼓励批发行业和企业竞争,实现在出厂价基础上加上一定的批发环节差率的发展目标;第三,医院和零售药店销售药品实行零差率,按处方收取固定药事费;第四,推行高价低比例报销制度,专利药高出仿制药的价格部分可能会由患者或者商业保险承担;第五,对原研药价格调整力度将加大。

  李磊也认为,加快对原研药逐步取消单独定价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是行业公平竞争的关键要素,也是降低药价的重要方向。

  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由于医院强制取消药品加成,将导致零售市场的购买力发生转移,零售药店的生存将面临严峻挑战。对此,于明德认为,34.1万家医药零售药店涉及几百万人的就业,切不可忽略他们的利益。推行零差率没有问题,但同时应该推行社区卫生机构不建药房,这样就能解决这个矛盾。李磊也建议,把区域的医疗资源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整合,充分利用市场要素,特别是应先整合连锁零售药店和低端医疗机构,再加大社区固定资产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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