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价格改革可能会实施的重点

2009-02-10 11:45:10    来源:  作者:

  核心提示:参加医改讨论的专家也透露了价格改革可能会实施的重点部分为:第一,研究制定药品出厂价格,把出厂价格做实,并把价格明示,印在外包装上;第二,鼓励批发行业和企业竞争,实现在出厂价基础上加上一定的批发环节差率的发展目标;第三,医院和零售药店销售药品实行零差率,按处方收取固定药事费;第四,推行高价低比例报销制度,专利药高出仿制药的价格部分可能会由患者或者商业保险承担;第五,对原研药价格调整力度将加大。

    处方药、医保目录内非处方药、麻醉药品的原料药等可能纳入政府定价管理范围

  基本药物不太可能实行大面积全国统一定点

  拟鼓励批发行业和企业竞争,实现在出厂价基础上加上一定的批发环节差率的发展目标

  专利药高出仿制药的价格部分可能会由患者或者商业保险承担

  自国务院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2009~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之后,全社会特别是医药行业人士一直翘首以盼,揣摩最终方案相比之前的征求意见稿究竟会有多大的改动,猜测基本药物制度将如何具体实施。但截至记者发稿时,尚无人称看到完整的最后方案。  方案或下月公布

  医改涉及13亿人的切身利益,关系到部门权利和利益、行业发展和利益,其复杂性自不待言,因此面世难也是可以想象的。1月21日,国务院原则通过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2009~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方案明确2009~2011年各级政府预计投入8500亿元用于保障五项基本改革。这一重大消息一公布,医药类股票出现涨势。相关专家和分析人士纷纷猜测春节后方案和配套文件将很快公布。但到目前为止,方案仍然没有公布。

  采访中记者得到的消息是,方案和5个配套文件以及基本药物目录都已定稿,但还没有印发。一位消息灵通人士透露,最终稿与征求意见稿相比,在文字上特别是那些争议大的地方进行了较大调整和修改,但方案的目标、原则、重点都没有改变,“估计正式文件出来后反对的声音会少些。”该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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