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顺药价各个环节 药品定价范围或继续扩大

2008-10-28 09:49:34    来源:  作者:

    新医改方案征求意见稿甫一公布,药价制定政策改革又一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近日,记者从发改委获悉,目前我国政府定价的药品总共2400种,其中2100种是基本用药,政府定价药物占药品总量的20%,占药品销售额的60%。发改委相关人士透露,下一步政府将继续调整政府定价药品范围,有可能在现有基础上扩大。

    药价改革一直是医疗体制改革的敏感环节,从1997年开始,药价管理部门先后采取药品降价措施20多次,累计降价金额接近500亿元,药价改革取得了很大成效。但客观上说,老百姓从历次降价中得到的确实利益还不多。新医改方案给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带来了新的希望,也对药价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总体上看,新医改方案将设法理顺医疗机构的机制和体系,改变我国医药行业“以药养医”的现状。随着新方案的贯彻实施,药品的销售费用率将大幅下降,非独家药品的医院零售价格将下降,同时由“大处方”等因素导致的药品虚增部分也有望大大减少。

    理顺药价各个环节

    新医改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到,“我国将统一制定和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建立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体系,由国家实行招标定点生产或集中采购,直接配送,减少中间环节,在合理确定生产环节利润水平的基础上统一制定零售价。”这是否意味着,药品流通体制有重归行政计划之虞。

    有调查显示,在药品价格构成中,生产环节约占30%,商业流通占55%,医院管理占15%。按照意见稿规定,药品流通环节中总共约占药价40%的各种商业贿赂和回扣有望消失。

    从销售上看,医疗机构消化了全部药品的80%左右,在产业链中处于强势垄断地位。另外,尽管医院医疗收入比例在逐步提高,但药品收入仍是主要来源,占40%左右。一位不愿具名的药价管理部门人士告诉记者,在目前的医疗卫生机制下,实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调节相结合,是解决以药养医、抑制药价过高的最好方法,结合的产物就是最高零售价的模式,它既兼顾了终端环节,也尊重了患者利益和行业的竞争。同时,新医改方案中提及国家将加对卫生加大投入等措施,也促使医疗机构逐渐摆脱以药养医的生存模式,更利于药价的调整。

    加大成本调查力度

    在目前国内以仿制药为主的药品生产中,部分药品换个“身份”就以新药单独定价等行为,造成了已进入医疗保险目录的药品的低水平重复生产,严重挫伤企业研发新药的积极性,不利于企业通过竞争降低药价。意见稿中明确提出将严格市场准入和药品注册审批,药品生产和入市有望进一步规范。另外,日前由发改委牵头的药品成本专项调查也已展开,相关部门将加大药品成本调查力度,杜绝虚报行为。

    而意见稿中提到的控制流通差价率和外包装标价等措施,在平抑药价的同时,还限定了药品出厂价和零售价之间的利润空间。

    此外,针对同一药品不同价格的疑问,上述人士认为,价格不一样很正常,药品作为特殊商品同样受地区经济影响。“我们希望在一个经济圈内,大家在方法和时间上保持一致,推行在药品外包装上标示价格制度,能更有效地促进地区协调。”他还建议相关部门药价调整的不要过于频繁,给企业一定的喘息时间,在价格公示之前有收集意见的过程,这也是对药价管理制度的一种完善。
    据悉,下一步国家药品定价政策将注重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严格控制药品差价率,特别是流通差价率;二是严格控制药品单独定价政策;三是探索药品定价的经济性评价政策;四是对仿制药实行抑制性的价格政策,改变低水平重复申报现象;五是研究抑制医疗机构使用高价药的定价政策。

    而上述政策目前已经开始实施。有消息称,近期内,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采取顺加作价和药品等额加价相结合的混合定价政策,即低价药采用15%的顺加作价办法,而药品价格一旦高于某一标准,将采取等额加价,以遏制药价虚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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