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药店刷社保卡被卡 定点药店卖药难

2012-09-03 17:26:05    来源:  作者:

  药店便民功能正在丧失

  零售药店是建立便民惠民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重要环节,新医改方案在强调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的前提下,也给零售药店行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生存压力。本月正是“安全用药宣传月”,普通百姓就近在药店看个小病、拿个小药的安全性值得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关注。

  梅群代表分析认为,本市刷卡报销医药费还仅限于医院,零售药店基本被排除在外。由于必须持加盖外购专用章的医保处方到医保定点药店买药才能报销,加之医院为防处方外流设置了种种障碍,医保定点药店几乎难以分享到医保蛋糕。

  与医院相比,药价便宜、网点众多一直是零售药店的优势,但社区医院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以来,零售药店的价格优势变成了劣势。梅代表说,尽管“零差率”的药物品种并不多,但很多都是常用药,有些还是药店热销的主打品种,因此对药店生意影响巨大。一项针对试点地区的调查显示,部分实施药价“零差率”的地区,药店的客流量减少40%至60%。

  为弥补药品销售额的下降,滋补品、普通食品、日化用品、宠物粮食等所占份额日益提高,已经达到30%至50%,药店作为药品零售方便百姓的功能正在慢慢丧失。

  应允许在定点药店刷社保卡

  从购药习惯上看,市民患小病、慢病到零售药店买药更方便。从零售药店的数量和分布上看,在开办之初也是本着合理布局、方便购药的原则进行审批的。从目前本市零售药店尤其是连锁药店的信息化程度来看,经过改造也有能力实行刷卡即时结算。建议在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允许刷社保卡,既能减少排队时间,也能增加购药渠道。

  此外,一些省市的医保定点药店占到药店总量的1/3,而北京从2001年至今,仅认定了两批近百家定点药店,相对于全市5300多家零售药店来说,比例明显不足。即便今后实行了刷卡结算,如此稀少的网点也很难承担便捷高效的重任,建议增加定点药店数量。

  市人保局:药店刷卡须待条件成熟

  “近期看尚无计划在药店系统推广社保卡。在特殊情况下,参保人员可凭医院开具的单据在医保定点药店买药。”市人保局相关负责人向晨报记者表示,在医改的大背景下,医院“医药分开”将是大势所趋,社保卡待条件成熟时也将在定点药店“上岗”。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本市共有医保定点药店近百家。所谓“医保定点”药店,是当定点医院的药房没有某种特定药物时,参保人员可进行“处方外配”,即持定点医院医师开具的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符合规定的可由医保基金予以报销。

  随着以“医药分开”为导向的医改工作的深入开展,医院凭借药房以药养医的路子即将走到尽头。医院药房今后的改革方向尚处于摸索之中,不过可以肯定的是,社保卡的功能也将会逐步增加,适用范围也会有所扩大。市人力社保局透露,下一步就社保卡的使用范围将研究在定点药店刷卡结算问题,待条件成熟了,持卡结算将扩大到定点零售药店。

  “医保定点药店数量的确很少,在现阶段这是正常的。”这位负责人说,全市定点医院有约1800家,每家医院都有自己的药房,基本能保证临床用药需求,因此参保患者一般不必“处方外配”。此外,本市的医保基金个人账户是按月给医保存折内打入现金,参保患者偶尔在药店买点小药,也基本相当于按月报销。

  这位负责人举例说,全市医保定点药店“处方外配”的实际发生量也非常少。以职工基本医保为例,起付线以下(在职1800元、退休1300元)的由参保者自由支配无法统计;起付线以上可报销部分“一年顶多几百万元”。这与医保基金动辄几百亿元的支出相比,几乎是九牛一毛。据透露,未来本市将逐步扩大定点零售药店的覆盖范围,满足不同层次、不同人群的就医需求。

  市工商局:可投诉超范围经营药店

  记者咨询了市工商局12315热线电话,接线员表示,药店经营日用品是否违规,关键要看其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如果药店申请的经营范围包括食品、日用品等,且工商部门核发的执照里也包含上述内容,那么这些经营就是合法的。

  如果药店确实超出范围经营,市民可拨打工商部门的投诉电话进行举报。据介绍,除了看店内悬挂的营业执照外,市民还可登录市工商局网站在“企业信用信息查询”一栏中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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