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到底该如何组织,是否能市场化?

2012-06-29 11:27:39    来源:  作者:

  政府财政应有一定的医疗经费开支,但不应直接划拨给公办医院,因为这必然造成付费方即政府和得到医疗服务的老百姓分离,使医疗受益方不掌握医疗定价权和付费权,而掌握定价权和付费权的又是跟病人无关的政府部门。由此带来的结果是:医院为经费只顾讨好、贿赂政府官员,而不是去改善医疗服务、关照病人。

  最好的办法,是由政府给中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民提供医疗保险,这些公民可以自由选择医院,然后病人自己付一部分医疗费,剩下的费用大头由政府医疗保险支付,其逻辑跟“教育券”类似。病人掌握对医生的评价权、定价权和付费权,使病人和医生成为服务交易的两主要方,激励医生为病人服务。始于2009年的新医改以提供基本医疗保障为突破口,到2011年底基本医保的覆盖率超过95%。从这个角度讲,2009年的新医改是好的开端。

  同时,对营利性民间医院公司也终于放开了,它们有相当的收费自由和医药定价自由,也可以是上市公司。这样做是否会扰乱医疗行业、乱收费呢?不一定。因为中国的高收入群体及其家属加在一起,人数恐怕以千万计,他们有能力支付高的医疗费用,他们也可能具有相当的评估医生专业水平、服务质量的能力,能判断医疗费用是否物有所值。针对这些群体,医疗服务有充分市场化的基础,需要进一步放开,允许商业化。

  总的思路应是:政府对医疗的投入重点和监管重点,应该放在普通大众、中低收入群体的医疗上,以减少他们“被医院宰”的概率,减轻他们的费用负担。但,定位为高收入群体服务的医疗完全可以放开,既可是非营利性的,也可是纯商业性的,医疗和医药的定价完全可以由市场决定,而且高收入群体的医疗都应是民营的。

  目前,由于医疗政策完全以低收入群体的承受力为导向,使中国医疗行业基本没有细分化、差别化,包括挂号费、药价等都被管制。政策的出发点是为保护普通病人,当然好,可是,这使整个医疗行业定位在低水平,大大抑制医院、医生的积极性,迫使他们要么靠红包增收,要么靠乱开药、多开药从医药公司拿回扣;另外,压低药价与医疗费使医院和医药公司缺乏投资研发新药、研发新治疗方法的动力,结果,中国医疗研发难以跟上世界潮流。

  美国之所以引领世界医学与医药研究,一方面是因为有五分之一的医院是营利性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他们的股东有研发的激励;另一方面是因为美国政府只对政府福利项目支付的医疗费和药价做管制,而放开医疗保险公司和私人支付的医疗价与药价。

  要知道,只有在医药公司、医院能赚钱时,它们才有激励投资研发、改善治疗的。从这个角度看,鼓励私人资本投资医院应是医改的内容之一。在中国,公立医院还占医疗行业90%以上的份额,跟美国民办医院占84%的份额正好倒过来。除了鼓励私人资本办新医院之外,对存量公立医院进行民营化改革也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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