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探索医药“大市场”综合监管新模式

2008-10-13 21:52:22    来源:  作者:
一次提交材料,可以同时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门店)。从10月6日起,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正式启动“一次受理三证同发”业务,申办药店的人员准备的材料薄了、跑的路少了、开店的时间快了、脸上的笑容多了,这是深圳市局调整内部职能,实行“大市场”综合监管新模式后发生的若干变化之一。自10月6日起,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内部职能进行调整,正式实行“大市场”综合监管与生产环节专门监管相结合的市场监管新模式。此举得到了深圳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和支持。
 
  为解决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令出多门、职责交叉、权责不一等问题,深圳市局经过近一年的调研,于今年9月下旬印发了关于内部职能进行调整,实施“大市场”综合监管的方案,对所监管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四个行业和原来所监管的生产、经营、使用三大环节进行重组,重新划分为:生产和市场两大板块,经营环节和使用环节统归为市场板块,形成“大市场”的监管概念,将市场监管重心下沉,对“市场”的所有具体监管职能(审批许可、日常监督、稽查办案)均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属地药监部门负责。市局药品流通处更名为市场处(兼稽查处),其对药品经营(批发、零售企业)环节的许可审批、日常监管等具体事务,剥离下放到各区分局,市场处综合组织协调整个“大市场”的监督管理、案件查处、专项整治等工作,统一指挥协调各区分局。局机关的安监、医疗器械、保化三个业务处的原经营环节审批许可监管职能也全部剥离下放给各区分局,三个业务处室则对生产企业进行从许可、日常监督到稽查的全程监管。分局处室之间互不干涉干扰。
 
据深圳市局局长蓝镇强介绍,大市场综合监管模式实施后将有“四个明显变化”:一是一线执法单位的指挥主体发生变化,由过去的多个指挥机构变成了一个指挥机构,将实现协调一致、指挥有序。二是行政相对人的监管主体发生变化,由多个监管主体变为一个监管主体。三是监管结构发生变化,变过去的分散监管为集中监管,变手段单一监管为手段集中监管。四是监管责任发生变化,改变了过去条块交叉、职能不清、责任不明的状况,构建了“谁受理谁负责”的责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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