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价格虽降,百姓却无福消受

2012-05-28 17:45:58    来源:  作者:

  时评:对药品限价后的思考

  近日,省发改委对国家发改委未列剂型和规格的48种消化类药品明确了最高零售限价,从下月起,这48种药品也将执行最高零售限价。这是惠及全省患者的好消息。

  然而,各地的经验表明,往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刚刚限价的药品马上就退出流通领域了,取而代之的是更高价的药。谁都清楚,今天消失了的药片明天换个包装、改个名目还会堂而皇之地再现,价格卖得更高——“轮回”增加的成本当然是谁吃药谁负担。事实就是,一些成本价不高的药品经过一级、二级代理商和终端销售的不断加价,再加上医院、药店的进场费、给采购促销人员的提成甚至一些公关费用之后,药品的价格就会被大幅抬高起来。如此算来,如果一些出厂贵而限价后利润薄的药,肯定是谁卖谁赔本。

  另一方面,无论是医院还是药店,谁都不愿意也不敢触碰限价高压线。为了不吃亏,只能选择哪种药品被限价,就停售哪种药品,以至于一些好药因“医药销售和扭曲的利益链”而消失,结果是价格虽降,百姓却无福消受。

  近些年,为了平抑药价,国家给2000多种药品制定了相应的最高指导价格。但由于某些原因,这一指导价的定价并不准确,往往比药品的生产成本高出几倍、几十倍甚至上百倍,这就等于在客观上为“中间环节”留出了充足的利润空间。于是,在当今的市场上,价格还是那个价格,营销模式也丝毫没有发生变化。商家也都各自打着小算盘,允许卖50元的药为何要卖5元?但最高指导价却反而成为了各大医院的定价指南,使药品的高利润变得更加合法化。

  而实际上,药品从制药厂出来,在出厂价上加上15%到医药公司,医药公司再加上20%至25%到医院,医院在零售时又会加价10%左右,而后再有回扣从中作祟,这样一算,消费者所买的100元的药品中就可能有50%多的钱放进了“黑洞”。

  笔者认为,药品最高限价还是应该从老百姓的利益出发,实实在在降低药品的虚高成分。如果最高限价比现实的药品价格还高甚至高几倍,那么最高限价就没有现实意义了。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一般的药价控制是针对通用名(即药的主要成分)的,而不是商品名,因而单纯改变商品名不能达到提高价格的目的。如果想让相同成分的药品提高价格,只有改变剂型,如把分散片改成缓释片,把片剂改成胶囊、颗粒、泡腾片等,以区别于被政府限制价格的产品。

  虽说,剂型的改变需要国家药监部门审批,但从现实来看,审批通过的例子比比皆是。于是造成了“‘片剂’倒下了、同样成分的‘胶囊’‘颗粒’站起来”这种怪现象,目的就是逃避“限价令”,维持药品的高价格。所以笔者认为,要想剥掉药品虚假漂亮的外衣,抑制药价虚高的怪状,就必须健全药品审批、生产、流通、管理机制,并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身开始抓起。

  总之,别让限制药品价格只成为表面功夫,而是要真正让老百姓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压力。如今“以药养医”体制已实行几十年,想要看到效果还有很艰辛的一段路要走。

  新闻链接:  利润有限一遇降价药品玩起“降价死”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药品零售商告诉记者,药品“降价死”分三种情况——“真死”“假死”和“半死”。真死:厂家断货下架;假死:换“马甲”重新上市;半死:医生不给开、药店不愿卖。他表示,随着零售药店的兴起,医药产销已经分成临床、药店两个主渠道:临床品种只在医院销售,利润高、可“操作”空间大,如果遇到降价,代理人受渠道、利润相对变薄等因素影响,感到不划算了,不做了,这种药随之在医院消失,让国家降价政策“降”不着。前些年的“降价死”多是“假死”,是换包装、换“马甲”,这在三四年之前比较普遍。药店销售情况亦然。

  在医院,记者得到了相同的答案。

  兰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药剂科主任武兴安介绍,国家对药品调价的目的是减轻群众用药负担,但有些药品降价后,药品生产企业因为价格低、利润薄不再生产此类药品,造成部分普通药品找不到。“这种现象在2006年之前很普遍,相对来说,去年以来此类现象已经很少了。”

  甘肃省人民医院药剂科葛主任也称,国家对药品实施最高限价,使一些价高药、常用药有较大降幅度,这个出发点不错。但有些普药、如急救药,价格降低后,多数医院一年也用不了几次,采购量很小,药品企业就不会多生产或者干脆不生产了,导致市场供应短缺。他举例,有一类治疗心脏病的药品,全国只有上海一家药企生产,价格比进口药低,由于销量小,厂家产量也小,有些时候就断货了。

  葛主任同时表示,“我们医院的多数药品本来就低于最高限价,并且,医院也不会受最高限价影响,而对药品“变相涨价”,一直在执行“就低不就高”的用药政策。

  德生堂药品采购部经理郑小超称,从近年来降价力度看,每一次的降幅都比较大,对一些冷僻药品,厂家因为销量少,利润薄就不会再生产了,而常用药品价格都差不多,药企竞争也厉害,多数会继续生产,药店则是即便赔钱也要继续销售。

  在采访中,有市民提出质疑,药品降价后,医院和医生为了利益是否会在开处方药时,继续给患者开没有降价的药品呢?

  兰大一院药剂科主任武兴安肯定地说,“这是医院不允许的。”他介绍,医院的药品在采购中,一般是一个品种两个规格,一个是国产药,一个是合资或者进口企业生产的药品。从价格上,进口药价格要高于国产药品,但医生在开处方时,都会从药品价格、药效等给患者进行建议,根据患者的要求对症下药。

  “这也是医生医德所不允许的。”甘肃省人民医院药剂科葛主任也说,有些药品在降价后,医院的利润也就是几毛、几分钱,但医院还是会继续按照现行价格销售。

  国家屡次降价,为什么市民对药品降价感觉颇微?兰石医院一位长期从事药品调剂的专业人士称,老百姓对于药价下降感觉不明显还有个重要原因是医疗费用中,药品的价格只占小部分,其他如住院费用,治疗费用占得比重更大。

  甘肃省人民医院药剂科葛主任也称,国家降低药物价格也只是缓解群众看病贵的一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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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发表于 2012-06-04 11:43:21
人民何时才有安稳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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