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流通环节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执行难

2012-04-27 17:26:31    来源:  作者:

  另一方面, 发改委方面也希望借此“低价高差率,高价低差率” 引导医疗机构。目前, 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销售药品, 在不超过最高零售限价的前提下, 加成率统一按照不超过15%的政策执行, 但客观上存在“低价药加得少, 高价药加得多” 的问题, 被认为是医疗机构热衷“高价药、大处方” 的重要原因。

  业内称或面临执行难

  “"底价模式"负面影响最大必须提高出厂价增加了税收、同时给医院的销售费用从企业税收上无法操作,因此可能对该类药品销售带来实质性冲击;而"倒票" 商业企业,将随着"底价模式"消失而消失,从而对药品流通行业整合形成正面推动。”申银万国的分析师认为, 此次拟出台的流通批发环节价格管理将对“底价开票”经营模式形成压力,该类企业经营模式面临转型, 而靠“倒票”为生的商业企业可能彻底出局,药品流通行业加快整合。

  而国信证券医药行业的研究员丁丹则对新规的可执行度表示并不看好。“流通环节的差价率规定早在2000 年版《药品价格管理办法》中已有规定,那一版是正式文件,至今执行了吗?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2010-2012 陆续流传的意见征求稿都再次出现类似规定, 只不过把价格区间和价差率重新排列组合了一下, 新瓶装老酒。”丁丹认为,“2012 版差价率规定仍将难以执行, 难以在短期使医药企业目前的行为模式发生根本性改变。差价率的计算基础是企业出厂价, 谁来一一核实5000 多家生产企业、无数品规的产品真实出厂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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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发表于 2012-08-26 02:15:54
上有一位同志讲的好啊
匿名发表于 2012-07-19 23:50:31
出厂价其实很好核实,药品流通环节的价格执行核心关键是谁来认真的监督和对违反者处罚。从发改委-招标办-医院-商业公司-厂家都是利益链上受益者。既然都是利益既得者,那会有自断财路的事出现!?如浙江永宁药业公司一支规格为50 毫克的注射用红花黄色素, 工厂成本每支只有一元多点钱,出厂价就要定十二元多钱,零售价最高省份可达116元,中间利润竟高达近10000%。为进一个省的医保目录更要花费各种中介、公关费用数百万元。最后这些都要转嫁到患者身上,药价招标越招越高就不稀奇了。
匿名发表于 2012-06-06 08:53:51
屁股决定脑袋。不去认真看自身的问题 摸着石头过河要到啥时候。净做一些劳民伤财的决定 拥户取消发改委
匿名发表于 2012-05-22 17:27:13
出厂价很好核实,药品流通环节的价格执行核心是,谁来认真的监督和对违反者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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