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大竹县田祥国(达州宏川医药连锁)药店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达竹市监处罚﹝2026﹞136号
处罚类别:没收非法财物;警告;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6-05-28
处罚内容:1、警告;2、没收扣押的劣药;3、处罚款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不符合《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案当事人不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罚款金额(万元):1.000000
违法行为类型:生产、销售劣药行为
违法事实:经查,“脑络通胶囊(有效日期至:2026年02月)”“苯丙氨酯片(有效日期至:2026.02)”“消旋山莨碱片(有效日期至:2025年11月)”、“复方妥英麻黄茶碱片(有效日期至:2026.02.05)”这4个品规药品是在当事人拆零专柜货架上检查发现,现场未见“失效”等警示标语,且当事人在上述药品超过有效期前销售过,因此认定上述药品处于待销售状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五)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五)超过有效期的药品;”认定上述药品为劣药。当事人从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4月7日销售劣药“脑络通胶囊”共计2盒,其中1盒已开封,瓶内剩3粒,另1盒未开封;从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4月7日销售劣药“苯丙氨酯片”共计1瓶,已开封使用,瓶内剩74片;从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4月7日销售劣药“消旋山莨碱片”共计1盒,未开封;从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4月7日销售劣药“复方妥英麻黄茶碱片”共计1瓶,已开封使用,瓶内剩52片。上述药品货值金额20.61元,失效后未销售,无违法所得。当事人提供了供货单位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和“消旋山莨碱片”、“复方妥英麻黄茶碱片”的购进票据,能如实说明“消旋山莨碱片”、“复方妥英麻黄茶碱片”的进货来源,但未留存“脑络通胶囊”、“苯丙氨酯片”的购销凭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和《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之规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
处罚机关:大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