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市监局在2026年5月18日发布了《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610)》,其中标识为太和县众康药业有限公司的复合消化酶冲剂(固体饮料)抽检不合格,详情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复合消化酶冲剂(固体饮料);抽样单号:GJC25000000001531804ZX;生产日期:2025年7月29日;被抽样单位名称:合肥市包河区甜莲春百货经营部;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太和县众康药业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乳酸菌数。
(二)生产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2025年9月12日,阜阳市太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太和县众康药业有限公司送达了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编号: GC01525000955001)并开展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同批次产品。经调查,太和县众康药业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共生产该批次不合格产品212罐,已全部售出,无库存。2025年9月13日,该企业开展了产品召回。截至目前,未召回到该批次产品。
(三)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2025年9月12日,合肥市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不在登记场所经营,通过登记电话亦未能取得联系,已按规定将当事人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涉及不合格产品数量等情况无法确定;已向涉及平台方(淘宝)市场监管部门协助调查当事人实际经营地址、经营者、发货地址及联系方式等,并同时将涉及当事人不在登记场所经营线索告知平台方(淘宝)市场监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