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暂停经营企业信息的通告
依据《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药品经营企业暂停经营行为管理办法(试行)》(黑药监规〔2023〕3号),黑龙江灵康药品销售有限公司申请暂停经营,企业暂停经营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擅自经营药品行为的,请向省药监局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12315或0451-88313058,邮箱地址:luanhe12345@163.com。
特此通告。
序号:4
企业名称:黑龙江灵康药品销售有限公司
许可证编号:黑AA453000010
注册地址:牡丹江新区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所属孵化器10楼5层5005室
暂停经营期限:2026年3月18日至2027年3月17日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0日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黑龙江灵康药品销售有限公司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其企业注册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1090MA1ARRMY7A
企业名称:黑龙江灵康药品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丽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7年10月16日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登记机关:牡丹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住所:牡丹江新区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所属孵化器10号楼5层5005室
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不含冷藏、冷冻药品)批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