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道滘叶扬口腔诊所销售过期医疗器械被查处

2026-04-27 14:01:31    来源:东莞市监局  作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东市监处罚〔2026〕25-10号
处罚事由:经查明,2026年2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在其诊室内发现“吸潮纸尖”(苏盐械备20190006号,生产批号:220910,生产日期:2022-09-10,有效期3年,200根/盒,剩14根)、“模型材料”(豫濮械备20210020号,生产批号:111008,生产日期:20211008,有效期:2年,粉:25g,液:20mL,剩余粉:10g,液:5mL),以上医疗器械已超过有效期,货值合计51.4元。当事人未能提供上述医疗器械完整进货查验记录资料和使用登记,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于2026年2月2日被我局查获。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上述过期医疗器械实施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
处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24修订)》 / 第八十九条 / 第三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21修订)》 / 第八十六条 / 第三项
处罚类别:警告;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东莞市道滘叶扬口腔诊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5CHXW4E
法人:叶忠飞
处罚内容:警告;没收非法财物;罚款0.20万元
罚款金额(万元):0.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
金额(万元):0.0
处罚决定日期:2026/03/24
公示截至期:2029/03/24
处罚机关: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手机:   汉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