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过度检查和诊疗属于侵权

2010-06-23 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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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六:

    2005年6月,老家安徽阜阳的打工妹叶雨林,因结婚一年多没有孩子,跟着丈夫叶浩魁来到号称“送子医院”的上海长江医院检查治疗。

    女医生对叶雨林肉眼观察后就说:“不得了,你妇科炎症那么严重,怎么能生孩子!”另一位男医生说:“男人也要检查一下,问题不一定出在女人身上。”他用肉眼观察一番后,就对叶浩魁说:“你输精管堵塞了,还得详细检查!”

    最终检查结果出来后,夫妻俩四处借钱接受治疗,直到再也借不到100元钱了,医生才结束治疗。前前后后,他们在这家医院花去3.7万元治疗费,其中2万元还是叶雨林的父母在老家借的高利贷。

    7月20日,离开长江医院近30天的叶雨林因为呕吐不止,又到上海崇明庙镇人民医院检查,发现自己已经怀孕66天了。这意味着,去长江医院之前叶雨林就怀孕了!那么,远比庙镇医院强大的长江医院为何误诊?长江医院的“治疗”会不会伤害腹中的孩子?

    案例七:

    “中国第一号天价医药费”事件。

    74岁的翁文辉是哈尔滨一所中学的离休教师。2005年6月,他因恶性淋巴瘤并发症被送进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的心外科重症监护室。在67天住院时间里,他的家人向医院缴纳了139.7万多元医药费,加上医生建议的自购药,总支出超过了500万元。尽管如此,老人还是撒手人寰。

    一个意外的发现让翁家对那一摞厚厚的收费单产生了怀疑:收费单上记载着病人使用过一种叫氨茶碱的药物,但是,翁文辉对氨茶碱有着严重的过敏反应。为什么应该严禁使用的药物会出现在收费单上?收费单里还有什么?几经努力,翁家从医院复印到部分病历资料,这些病历带来更多的疑问:有一天,医院给翁文辉输了83袋血,收血费22197元;翁文辉去世两天后,出现了两次胸腹水常规检查,收化验费64元……

    上述情况经媒体曝光后,中纪委、公安部、卫生部纷纷介入。最后的结论是:这是一起典型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于是,院长、书记等被撤职,个别医生被吊销执业证书,退回部分多收的医疗费。但也仅此而已!

    患者自我保护建议

    出于自我保护的需要,要防范过度医疗,患者自己也并非无可作为。根据数年来代理受害患方维权案件的体验和认知,患者可从以下几点予以把握:

    1、对利益驱动的行医形势要有清醒的判断。

    2、对医疗的侵袭性和自己的身体承受能力有所认识

    3、有创治疗前,可多询问医生,多请专家医生会诊

    4、防止过度医疗,也可以从抵制缩水医疗入手

    5、慎用抗生素

    6、认真阅读药品说明书、需要签字的知情书

    7、合理利用医疗资源

    看一个小病,就得要花费掉一个普通职工一星期甚至是半个月的工资,这绝非正常现象。当前不少医生都有两个面孔,一个面孔是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另一个面孔则是追求最大利益的生意人。为了杜绝过度医疗,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非常必要,但是最根本的还是完善我们的医疗体制,因为当前出现的过度医疗绝非医生个人造成的,而是在当前的医疗体制下,医疗系统的“集体堕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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