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选优质有机白芝麻涉违法广告案

2019-10-29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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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十大典型案例,涉及大名县京辉食品公司发布虚假食品广告。

大名县京辉食品有限公司在其经营的阿里巴巴网店上宣传“甄选优质有机白芝麻”,但不能提供其使用的白芝麻为有机白芝麻的相关证据,广告费用6000元。其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虚假广告,罚款1.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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