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热河露饮料有限公司杏仁露违法广告案

2019-10-29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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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十大典型案例,涉及承德市热河露饮料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

中国消费者报道近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了今年全系统查办的虚假违法广告十大典型案例。据介绍,今年以来,河北省市场监管系统扎实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 ,持续加强广告监管,强化执法办案,广告市场环境不断净化。

承德市热河露饮料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

承德市热河露饮料有限公司在互联网上发布的食品广告,宣称该公司经营的产品杏仁露具有止渴、润肺、调节血脂、防治动脉硬化、调节免疫力等功效,共支付广告费用5000元。其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之规定。根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该违法广告并消除影响,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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