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药品价格会不会“同城高价”

2009-03-19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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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同城同价”,莫成“同城高价”

  北京市卫生局局长方来英3月16日做客城市服务管理广播时透露:今年年底前,北京市的公立医疗机构(不含军队武警系统医院和社区医院)的药品将全部纳入统一的招标采购。届时,这些医院将实现药品价格“同城同价”(3月l7日《北京商报》)。

  猛一看,药品同城同价了,由于药品采购招标途径不同造成的药价“各自为战”的现象将不复存在,一些大医院自恃名医多、技术好、设备新等优势而猛抬药价、狠宰患者的现象也将难以得逞,老百姓看病抓药肯定会得到实惠了。但仔细一琢磨,却发现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儿。因为要想使患者(特别是住院患者)用药的费用下降,关键并不在同城同价上,而在于同的是什么价格,只有同的是最低价格时,才会给患者带来好处;若同的是一个高价,不仅不会使看病费用下降,反而会因为同城医院药品一个价,让患者失去选择的余地,从而被迫向高价药就范,使负担在无奈中增加。

  因此,虽然北京市将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分六个小组进行采购的模式进行“归一”,统一集中采购,以减少中间环节,进一步控制药品价格费用的增长,降低市民在药品消费上的负担。但笔者还是担心这种药品“同城同价”的做法会变异为“同城高价”,会成为医疗部门向患者“痛下杀手”的一个名正言顺的借口。

  其实,要消除人们的这种担忧并不难,那就是医院的药价要尽量向市场上药店的药价看齐,最起码说要向原有价格中的最低的那个看齐,并确保同一规格的中标药品高、中、低档俱全,以便患者根据自己的消费能力自主选择,如此,这一措施就值得为之击掌。相反,若只追求形式上的同城同价,而不问所同的价格是高是低,则令人担忧。

  新闻链接:本市二、三级医院将实现药品同城同价

  记者今天从市卫生局获悉,今年本市二、三级医院将通过全市统一招标采购,实现药品同城同价,减轻患者负担。

  解决看病贵的关键是控制药品价格。今年,我市将首次实行全市统一的药品招标采购,将原先的六个药品招标小组统一为一个小组,通过统一招标采购,使同一种药品在全市二、三级医院中实现同城同价,降低患者在药品消费方面的负担。

  除了药品统一招标采购外,目前,北京市正在开展试点,在医疗单位治疗过程中,对单病种进行治疗费用总额控制。医院的治疗费用一旦超过限额,超出部分的费用将由医院自行承担。此举可以控制医疗机构无限制的多用药,用贵药,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患者负担。

  而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逐渐深入,今后市民可以自行选择是在医院药房拿药,还是在药店拿药。这不仅使市民有了更多选择,也可以促使医疗单位集中精力搞好服务,赢得患者。

  此外,为改变“以药养医”的体制,北京市正在研究一套新的、以公益性和医疗质量为主要考量指标的公立医院评价制度,并将从人员薪酬、人事管理制度等方面着手,实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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