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医院涉嫌使用假药

2015-12-18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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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德市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宁德市医院)创建于1972年,现已发展成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及康复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院承担着宁德市及毗邻地区400多万人口的医疗保健任务,肩负着对全市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的诊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灾害事故的紧急救援任务和全市医疗业务技术的指导工作(摘于宁德市医院官网)。

  福建宁德多家医院涉嫌使用假药和销售劣药被通报

  记者16日从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截至12月10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10-11月按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644起。其中,宁德市107起。

  此外,福州0起(未按要求公示、上报)、厦门34起、漳州94起、泉州160起、三明26起、莆田115起、南平60起、龙岩36起、平潭12起。

  记者从福建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统计表中看到,宁德被通报的107起案件中,涉及蕉城区、福安市、福鼎市、周宁县、柘荣县、霞浦县、寿宁县、古田县、屏南县、东侨区等县市区的企业。

  其中,有关医疗的行政处罚案件引发市民和网友关注。宁德市医院涉嫌使用假药案主要违法事实描述为:使用药物“组胺磷酸盐,一水”,该“组胺磷酸盐,一水”外包装标有“仅供实验室和工厂使用”,未取得药品批准文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二项按假药论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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