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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医院涉嫌使用假药
内容简介:有关医疗的行政处罚案件引发市民和网友关注。宁德市医院涉嫌使用假药案主要违法事实描述为:使用药物“组胺磷酸盐,一水”,该“组胺磷酸盐”外包装标有“仅供实验室和工厂使用”,未取得药品批准文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二项按假药论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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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18 14:27 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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