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剑指医疗机构变相收费

2008-08-28 10:31:43    来源:  作者:

  本报讯 “看病难、看病贵”是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为整顿规范医药市场价格秩序,维护群众利益,近日市物价局、市纠风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检查工作,对医疗机构变相收费行为说“不”。

  检查工作将持续到9月底,10月为处理整改阶段。

  此次检查的范围是药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含“三资”企业)、医疗机构(含对外有偿服务的军队、武警等医疗机构、民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控中心、血站、药品招标代理机构和其它经办机构,以及与药品和医疗服务有关的部门和收费单位。

  值得一提的是,上月市价格投诉举报中心共受理药品医疗价格咨询和投诉共21件,反映的问题主要有:一、部分药品涨价幅度较大;二、民营医疗机构药价高,如某民营医院销售腰椎间盘突出症治疗药胶原酶针价格高达900元/针,经查该药属企业自主定价,民营医疗机构治疗时使用企业定价的药品所占比例较大;三、医院和药店药品差价问题;四、民营医疗机构治疗费用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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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价格检查重点

  □政府规定降价的药品是否按规定执行到位,有无推迟降价或者不按规定幅度降低价格,有无规避国家价格管理政策,不使用或少使用政府降价药品;

  □政府定价药品是否按规定价格执行、有无越权制定价格,是否存在突破政府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销售,或者采取改换药品名称、规格及包装等形式变相涨价;

  □医疗机构销售药品,是否在药品实际购进价的基础上顺加作价,有无价外回扣等变相提高加价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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