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在2025年12月19日发布了国家药监局关于18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的通告(2025年第46号),其中标识为上海妮诺化妆品有限公司的一批次Lucky Color美甲卸甲液检出禁用原料,详情如下:
序号:18
标示产品名称:Lucky Color美甲卸甲液
标示化妆品备案人名称:上海合唐实业有限公司,生产企业:上海妮诺化妆品有限公司
标示化妆品备案人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3737号1104室,生产企业:上海市浦东新区创运路256号1幢
被抽样单位名称:上海翰金营销策划中心,网店商铺名称:拼多多LUCKY COLOR美妆旗舰店
被抽样单位地址: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前裕公路199号(上海裕安经济小区)
包装规格:100ml
标示批号:4L24RE01A11
标示限期使用日期:2027.01.23
标示化妆品备案所在地:上海
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沪G妆网备字2021515835
生产许可证号:沪妆20160053
检验初检机构: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不符合规定项目:二氯甲烷
检验结果:353μg/g
规定要求:不得添加
备注:上海合唐实业有限公司和上海妮诺化妆品有限公司提出样品真实性异议。经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该企业未生产或者进口过该批次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
沪G妆网备字2021515835的备案信息如下:
产品名称:Lucky Color美甲卸甲液 2025-08-27已注销
备案编号:沪G妆网备字2021515835
备案日期:2021-12-22
备案人:上海合唐实业有限公司
备案人住所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3737号1104室
企业名称:上海妮诺化妆品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创运路256号1幢
生产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创运路256号1幢
生产许可证:沪妆20160053
成分:["丙酮","乙酸乙酯","丙二醇","香精","CI 158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