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药监局在2026年2月9日发布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摘要(湖北科田药业有限公司),详情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鄂药监汉江药处罚〔2025〕5号
违法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湖北科田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马作雄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1429006181810909A
违法行为类型:生产、销售劣药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生产的聚维酮碘乳膏(批号:240301)经检验,装量项目不符合规定。违反了《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版)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项的规定。
行政处罚的内容:1、没收已召回的药品;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行政处罚的依据:依据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以及《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参考《湖北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指南》第十条第(二)项、第十一条第(三)项第(十四)项及《湖北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3项的规定
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动履行。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和日期: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01月26日
湖北科田药业有限公司的聚维酮碘乳膏注册信息如下: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2020887
产品名称:聚维酮碘乳膏
英文名称:Povidone:Iodine:Cream
剂型:乳膏剂
规格:10%
上市许可持有人:湖北科田药业有限公司
上市许可持有人地址:湖北省天门市岳口工业园岳飞大道特八号
生产单位:湖北科田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25-06-09
生产地址:湖北省天门市岳口工业园岳飞大道特八号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原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2020887
药品本位码:869018270001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