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药监局于2026-01-09发布的《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8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26年第2号)中,标识为四川省迪威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益母草颗粒不符合规定,详情如下:
序号:1
药品品名:益母草颗粒
标示生产企业名称:四川省迪威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药品规格:每袋装15克
生产批号:250801
检品来源:四川省迪威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检验依据:《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
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项目:[含量测定](盐酸水苏碱)
检验机构名称:内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川省迪威药业的益母草颗粒的注册信息如下: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1022417
产品名称:益母草颗粒
剂型:颗粒剂
规格:每袋装15g
上市许可持有人:四川省迪威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许可持有人地址:四川省资中县重龙镇迪威路1号
生产单位:四川省迪威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日期:2020-11-10
生产地址:四川省资中县重龙镇迪威路1号
产品类别:中药
原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1022417
药品本位码:869020880002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