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药监局于2025-12-12发布的《关于江苏省2025年第4期药品质量的通告(2025年第7号)》中,标识为湖南省弘华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的1批次蒲公英抽检不合规,详情如下:
序号:3
药品通用名:蒲公英
检品来源:镇江市丹徒区正合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标示生产企业:湖南省弘华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批号:250401
药品规格:中药饮片
检验机构:镇江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
检验依据:《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国家中药饮片炮制规范》
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项目:性状;鉴别:显微特征
湖南省弘华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的注册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521580945296W
企业名称:湖南省弘华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平华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1年09月06日
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登记机关:邵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住所: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市廉桥镇医药科技工业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