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济康医药大药房东乌珠穆沁旗第六分公司非法销售处方药被查处

2025-11-09 09:27:35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  作者:

行政相对人名称:锡林郭勒盟济康医药大药房有限公司东乌珠穆沁旗第六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2525******AB3K
法定代表人:王学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东乌市监处字〔2025〕24号
处罚种类:罚款
处罚内容:1、处罚款100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日期:2025年10月27日
违法事实:未经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审核,销售处方药
处罚依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裁量通用基准》第九条第(七)项、《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第十条第(二)项和第十一条第(二)、(四)项
处罚机关:东乌珠穆沁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锡林郭勒盟济康医药大药房有限公司东乌珠穆沁旗第六分公司的注册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2525MA0Q82AB3K
企业名称:锡林郭勒盟济康医药大药房有限公司东乌珠穆沁旗第六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学峰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9年04月30日
登记机关:东乌珠穆沁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乌镇三区塔日根街

东乌珠穆沁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东乌市监处字〔2025〕24号

当事人:锡林郭勒盟济康医药大药房有限公司东乌珠穆沁旗第六分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2525******AB3K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乌镇三区塔日根街
法定代表人:王学峰
身份证件号码:150424********3617

2025年9月9日,本局执法人员与乌拉盖市场监督管理局互查组人员在依法就锡林郭勒盟济康医药大药房有限公司东乌珠穆沁旗第六分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执业药师王学峰不在岗时销售天麻丸、苯溴马隆等处方药,本局执法人员当场依法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七日内整改完毕(改正内容及要求:营业时间内,执业药师不在岗时,应当挂牌告知。处方未经执业药师审核,不得销售处方药),并告知该药店在销售处方药时,必须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2025年9月16日,本局执法人员进行“回头看”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仍然存在执业药师王学峰不在岗,未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硫酸庆大霉素缓释片、妥布霉素地塞米松滴眼液的违法行为。为进一步查清事实,2025年9月16日经请示上级领导予以立案调查,指定本局执法人员海日(05070630087)、徐同(05070630093)为办案人员。

经查:2025年9月17日,在本局308室分别对主要负责人王学峰、营业员张玉慧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制作《询问笔录》,经询问后得知由于店内管理松懈,导致营业员存在侥幸心理,造成多次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的违法行为。对涉嫌未经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审核,销售处方药行为案进行核实,确认了违法事实。

经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五款:“药品零售企业营业时间内,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应当挂牌告知。未经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审核,不得销售处方药。”的规定,构成未经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审核,销售处方药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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