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雅莎生物的美白淡斑精华液抽检不合格

2025-10-12 18:53:51    来源: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25年8月6日发布了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25年第三期化妆品监督抽检质量安全公告(公告〔2025〕21号),其中标识为珠海雅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一批次BZQ-II美白淡斑精华液(2306003)抽检不符合规定,详情如下:

序号:3
标示产品名称:ZQ-II美白淡斑精华液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等名称:注册人:珠海雅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企业:珠海惠仁经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等地址:注册人地址:珠海市金湾区翔天路756号厂房-505室(雅莎生物科技园);生产企业地址:珠海市南屏科技工业园屏北一路30号厂房三楼
被抽样单位名称:拼多多店铺:拼多多欣雅美肤
被抽样单位地址:北京市通州区
包装规格:50ml
标示批号:2306003
标示生产日期:/
标示限期使用日期/保质期:限期使用日期:20250615
标示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所在地/产品进口地区:注册人、生产企业所在地:广东珠海
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国妆特字G20190123
标示生产许可证号:粤妆20160932
检验机构名称:北京市药品检验研究院
不符合规定项目/检验结果/规定要求: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未标示的祛斑、美白剂:烟酰胺。
备注:问题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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