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2025年08月27日公布《国家药监局关于28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的通告(2025年第30号)》,其中公示: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四川金可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赤芍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
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国家药监局要求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四川金可药业的赤芍的检验情况如下:
药品名称:赤芍
标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
标示生产企业:四川金可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号:240701
规格:中药饮片
抽样环节:经营单位
检品来源:江西大自然医药商贸有限公司
检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
检验结论:不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项目:[性状]
检验机构: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