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糖敏林(消糖灵片)违法广告欺骗消费者遭各地查处

2010-11-12 22:37:41    来源:  作者:

  消糖灵片因广告严重违法被责令暂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范围内销售
  阳光志愿者 常乐 2010-08-02 添加
  为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通报中发布药品广告违法情节严重的药品:鸿茅药酒、抗脑衰胶囊、舒筋健腰丸、麝香心脑通胶囊、活胃胶囊、葶苈草颗粒、消糖灵片,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暂停上述7个品种药品在我区范围内销售。其中:药品名称是消糖灵片,标示广告发布者名称是广东中山尊隆药业有限公司,标示药品生产企业名称是广东中山尊隆药业有限公司,刊播时间是2008年5月,刊播次数是2,违法原因是处方药擅自在大众媒体发布,含有任意夸大药品适用症或功能主治,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

  中山尊隆药业有限公司艾糖敏林(消糖灵片)欺骗患者!

  报道,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09年12月违法广告情况表,中山尊隆药业有限公司艾糖敏林(消糖灵片)被曝光!

  产品名称 艾糖敏林(消糖灵片)
  广告中标示的广告发布者 未标示
  产品生产企业名称 中山尊隆药业有限公司
  产品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3721
  广告批准文号 未标示
  刊播媒介名称 武汉晨报
  刊播次数 1.0
  违法原因 严重违法:任意夸大药品功能主治、不科学地表示功效断言、保证、利用患者名义做证明、处方药禁止在大众媒体发布、含有治愈率等综合评价的内容
  处理部门 市局
  处理结果 移送同级工商部门查处并上报省局
  刊播年、月份(例:2009-10) 2009-12
  发布时间 2010-01-0500:00:00.0

  荆门市药监局关于对天蚕片、消糖灵片等7个严重违法广告药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鄂食药监函〔2009〕157号文件通知,对在我省楚天都市报、武汉晚报发布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利用医疗机构、专家、患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天蚕片(生产企业:山西天星制药有限公司)、消糖灵片(生产企业:中山尊隆药业有限公司)、复方樟脑乳膏(生产企业:黑龙江天龙药业有限公司)、肾炎温阳片及肾炎解热片(生产企业:辽宁好护士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五海瘿瘤丸(生产企业:哈药集团世一堂制药厂)、十六味马蔺子丸(生产企业:西藏金珠雅砻藏药有限责任公司)7个严重违法广告药品,在全省范围内采取暂停销售行政强制措施,请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落实。
  二OO九年七月五日 

  消糖灵片因广告严重违法被责令暂停在湖北省行政辖区内销售
  药品名称是消糖灵片,广告中标示的广告发布者是未标示,药品生产企业名称是中山尊隆药业有限公司,药品批准文号是国药准字Z20053721,广告批准文号是未标示,刊播媒体名称是楚天都市报,刊播时间是2009.3.5/3.10/3.12/3.17/3.19/3.26,违法原因是严重违法(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发布次数是6,处理方式是移送同级工商部门查处、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暂停销售.

  公告来源: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天蚕片、消糖灵片、复方樟脑乳膏等7个严重违法广告药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通知
  文件编号:鄂食药监函[2009]157号
  时间:2009-6-2
  产品名称:消糖灵片
  标示生产厂家:中山尊隆药业有限公司
标签: 糖尿病  不科学地表示功效

  辽宁药监局公布消糖灵片(艾唐敏林)等五种药品广告违法

  据沈阳日报报道,国家两项规范药品广告的法规将从5月1日起正式实施,即《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和《药品广告审查办法》。4月26日,辽宁省药监局向社会发布严重违法药品广告消费警示。

    共有五种药品遭到警示:

    长春人民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心宁片;

    广西圣保堂制药厂生产的参红祛瘀散结胶囊;

    通化神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脑心安胶囊;

    深圳市泰康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参灵肝康胶囊(新甘道);

    名实伟业药业(中山)有限公司生产的消糖灵片(艾唐敏林)。

    这五种药品广告是在今年省药监局对全省药品广告发布情况进行监测时发现的,这五种药品都属于处方药,却在大众媒体进行宣传,并任意夸大事实,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威胁到公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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