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顺康医药销售劣药羌活被查处

2025-06-19 10:26:52    来源:辽宁省药监局  作者:

案件名称:葫芦岛市顺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销售劣药“羌活”案
处罚决定文书号:辽药监(稽十四)罚〔2025〕2号
被处罚企业名称:葫芦岛市顺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4027915934461
法定代表人:孟凡鹏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销售劣药羌活,违法所得1091.70元。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没收违法所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
处罚结果:没收违法所得1091.70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主动履行;当事人已于2025年5月7日履行完毕。
作出处罚的日期:2025-04-30

葫芦岛市顺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的注册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4027915934461
企业名称:葫芦岛市顺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孟凡鹏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6年09月29日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登记机关:葫芦岛市连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住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北昌街7-1号楼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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