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县同康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被终止医保协议

2025-05-25 17:13:55    来源:茂县医保局  作者:

茂县医疗保障局关于茂县同康大药房终止协议管理的公示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及《成德眉资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4版)(四川省本级、成都、自贡、攀枝花、德阳、遂宁、内江、乐山、雅安、眉山、资阳、阿坝、甘孜、凉山)》等相关规定,县医保局经过审慎审定,现将以下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医药机构终止医保协议管理的情况予以公示。

茂县同康大药房,经营地址为:茂县内南街与坡头街交叉口80米。

对于上述终止协议事宜,如存在任何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茂县医疗保障局提出。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18日

茂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4月11日

茂县同康大药房的注册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3223MA67XJG08K
企业名称:茂县同康大药房
投资人:孙锴
类型:个人独资企业
成立日期:2019年06月19日
出资额:30.000000万人民币
登记机关: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住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茂县凤仪镇商业街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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