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荣芳化妆日用品厂违规生产被查处

2025-05-22 12:59:02    来源:江苏省药监局  作者:

行政相对人名称:扬州荣芳化妆日用品厂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16MA1MT74CXT
法定代表人:徐后钢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苏药监扬处字〔2024〕26号
违法行为类型:生产经营不符合技术规范的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
违法事实:扬州荣芳化妆日用品厂,生产经营不符合技术规范的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二项规定,应予处罚。
处罚依据: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二项规定。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没收违法所得伍佰肆拾圆整;处以罚款叁万陆仟圆整。
罚款金额(万元):3.6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54
处罚决定日期:2025/02/21
处罚机关: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扬州荣芳化妆日用品厂的注册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16MA1MT74CXT
企业名称:扬州荣芳化妆日用品厂
投资人:徐后钢
类型:个人独资企业
成立日期:2016年08月25日
出资额:30.000000万
登记机关: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市场监督管理局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住所:扬州市杭集镇利民路10号
经营范围:发用、美容修饰(洁肤)类化妆品生产销售;宾馆酒店配套旅游用品(不含专项许可产品)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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