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澳洋医院违规开展口腔诊疗活动被查处

2025-05-18 15:27:38    来源:苏州市卫健委  作者: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苏卫医罚〔2024〕048号
违法事实:1、执业许可证未核准口腔科诊疗科目,仍开展口腔诊疗活动。
处罚内容:警告,罚款:30000.00元
处罚依据: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诊疗活动超出登记或者备案范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
处罚类别:警告;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张家港澳洋医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27665116569
组织机构代码:766511656
居民身份证号:320521**********1X
法定代表人姓名:朱宝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10-15
处罚机关: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张家港澳洋医院的注册信息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张家港澳洋医院
省份:江苏省
审批机关: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登记号:76651165632058217A1002
地址:张家港市金港大道279号
级别:三级
法定代表人:李静
主要负责人:沈烨
执业许可证有效期:2022/04/02 -至- 203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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