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大爱健康产业违法生产好视眼舒植萃润目清瞳液被查处

2025-05-17 23:59:35    来源:陕西省药监局  作者: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摘要-陕药监药罚〔2024〕1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西安大爱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6688952535U
住所:西安市灞桥区浐河开发区西安纳米科技产业F区8号
法定代表人:刘一凡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陕药监药罚〔2024〕11号
违法行为类型: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药品
违法事实:该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2024年6月3日分别组织生产20231101、20240601批次“植萃润目清瞳液”(品牌名称好视眼舒)(规格型号:3ml/瓶,净含量3ml×2瓶)共235盒(留样20盒,成品入库215盒)。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上述植萃润目清瞳液为药品,系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品。
行政处罚的内容:1.没收药品植萃润目清瞳液共91盒(20240601批次88盒,20231101批次3盒)及用于生产的原料1瓶透明质酸钠(已拆封,生产日期:HA20230417G 分子量20万 生产企业:青州广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袋硼酸(药用辅料 批号:20230901 生产企业:成都华邑药用辅料制造有限公司、已拆封),1袋氯化钠(无标签、已拆封);2.没收违法所得1118元;3.处生产货值金额1849元(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0.75倍75000元罚款。
行政处罚的依据: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3月27日
处罚机关: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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