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旭峰药业生产销售劣药北柴胡和款冬花被查处

2025-05-13 17:04:53    来源:湖北省药监局  作者: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摘要(荆门旭峰药业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鄂药监荆门药处罚〔2024〕5号
违法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荆门旭峰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李光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1420800559749629W
违法行为类型:生产、销售劣药
主要违法事实:生产销售的北柴胡、款冬花抽验不符合规定
行政处罚的内容: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3、没收生产销售的在库和召回劣药。
行政处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履行方式和期限:2024年12月4日主动履行完毕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和日期: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11月29日

荆门旭峰药业有限公司的注册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800559749629W
企业名称:荆门旭峰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光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0年09月21日
登记机关:荆门市东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东宝工业园区长兴大道5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中药提取物生产,中草药种植,中草药收购,麻类作物种植(不含大麻),石斛种植,农副产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土地使用权租赁,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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