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同人福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被查处

2025-05-05 14:21:04    来源:宝清县医保局  作者:

行政相对人名称:宝清县同人福大药房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523MA19JQGW52
法定代表人:徐井珍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宝医保罚处字〔2025〕第028号
违法行为类型:超量开药、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违法事实:检查发现该药房1.向门诊慢性病患者开具非用药范围的药品(单硝酸异山梨酯片、复方丹参片、龙生蛭胶囊、参松养心胶囊)。2.超量用药问题:为患者超量开具稳心颗粒、阿卡波糖片。
处罚依据: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六项规定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立即整改并处罚金2624.9元。
罚款金额(万元):0.26249
处罚决定日期:2025-04-25
处罚有效期:2028-04-25
公示截止期:2028-04-25
处罚机关:宝清县医疗保障局

宝清县同人福大药房有限公司的注册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523MA19JQGW52
企业名称:宝清县同人福大药房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井珍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7年08月03日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登记机关:宝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住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宝清镇供电所综合楼1号商服
经营范围:中成药、生化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物制品、中药饮片、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医疗器械、日用品、化妆品、食品、消毒用品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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