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药监局在2025年3月24日发布的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13批次医疗器械不符合标准规定的通告(2025年第2号)中,标识为宜春市袁州区何氏电子有限公司的红外额温计抽检不合规,详情如下:
序号:2
标示产品名称:红外额温计
检品来源:湘西自治州吉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标示医疗器械 注册人:宜春市袁州区何氏电子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HSYL-01
生产日期/产品编号/批号:2024年8月27日2566D062
抽样单位: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检验单位:湖南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不符合标准规定项目:温度显示范围
宜春市袁州区何氏电子有限公司的红外额温计注册信息如下:
注册证编号 赣械注准20202070209
注册人名称 宜春市袁州区何氏电子有限公司
注册人住所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三阳集镇工业园酌江路20号
生产地址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三阳集镇工业园酌江路20号
产品名称 红外额温计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HSYL-01
结构及组成/主要组成成分 本产品由显示屏、感温探头、主控芯片、外壳等组成。
适用范围/预期用途 用于测量人体额温。
审批部门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1-06-29
生效日期 2021-06-29
有效期至 2026-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