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岗岗百草堂大药房违规购进药品被查处

2025-03-31 13:05:26    来源:国家市监局  作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除本法另有规定的情形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等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等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等,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等五年内不得开展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药物临床试验,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十年直至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等活动。”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药品批发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货值金额不足五万元的,按五万元计算。”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减轻处罚如下:

一、对当事人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

二、对当事人从无药品批发资格的企业购进的药品157盒予以没收;

三、没收违法所得5798.9元;

四、给予减轻处罚10000元;以上共计15798.9元。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至辽宁省非税收入待解缴账户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本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阜新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在执行。

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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