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修订羟苯磺酸钙口服制剂说明书(2024年第37号)

2024-04-08 10:30:24    来源:国家药监局  作者:

国家药监局关于修订羟苯磺酸钙口服制剂说明书的公告(2024年第37号)

根据药品不良反应评估结果,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药监局决定对羟苯磺酸钙口服制剂(包括羟苯磺酸钙胶囊、羟苯磺酸钙片、羟苯磺酸钙分散片、羟苯磺酸钙颗粒)说明书内容进行统一修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上述药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均应当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附件要求修订说明书,于2024年6月30日前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或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修订内容涉及药品标签的,应当一并进行修订;说明书及标签其他内容应当与原批准内容一致。在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在备案后9个月内对已出厂的药品说明书及标签予以更换。

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对新增不良反应发生机制开展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药品使用和安全性问题的宣传培训,指导医师、药师合理用药。

三、临床医师、药师应当仔细阅读上述药品说明书的修订内容,在选择用药时,应当根据新修订说明书进行充分的获益/风险分析。

四、患者用药前应当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使用处方药的,应当严格遵医嘱用药。

五、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督促行政区域内上述药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按要求做好相应说明书修订和标签、说明书更换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特此公告。

国家药监局 2024年4月1日

羟苯磺酸钙口服制剂说明书修订要求(包含羟苯磺酸钙胶囊OTC说明书)

一、【不良反应】项应包含但不限于:

本品上市后监测到以下不良反应/事件:
皮肤及皮下组织:瘙痒、潮红、皮疹(红斑、斑丘疹、水疱等)、荨麻疹;有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大疱性表皮坏死松解型药疹、急性泛发型发疹性脓疱病、药物超敏反应综合征(DRESS综合征)等严重皮肤反应的个例报道。
胃肠系统:腹部不适(如腹痛、腹泻、腹胀)、食欲减退、消化不良、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
全身性疾病及给药部位各种反应:发热、畏寒、水肿、疲劳、乏力。
血液和淋巴系统:粒细胞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白细胞减少症(白细胞计数降低)、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免疫系统:超敏反应、类过敏反应。
肝胆系统:肝功能异常(如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肝细胞损伤。
骨骼和结缔组织:关节痛、肌痛。
神经系统:头晕、头痛。

二、【注意事项】应包含但不限于:

1.非常罕见的情况下,羟苯磺酸钙可能导致粒细胞缺乏症。在这种情况下,可能出现包括高热、口腔感染(扁桃体炎)、咽喉痛、肛门与生殖器炎症及其他常见感染症状,一旦在治疗中出现这些症状,需立即停药,及时就医并评估血常规。
2.羟苯磺酸钙可能会诱发重度超敏反应(过敏反应或休克),如出现红斑、斑丘疹、水疱等皮肤反应,需立即停药,并及时就医。
3.严重肾功能不全需透析的病人应慎用。
4.服用羟苯磺酸钙会导致通过氧化酶法检测血肌酐的结果偏低。如果患者服用该药,应告知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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