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金柯制药有限公司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被处罚

2024-04-08 12:06:00    来源:云南省药监局  作者:

4月1日,云南省药监局发布2024年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第4部分)

云南金柯制药有限公司在中药饮片生产活动中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被罚款50万元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行政相对人名称:云南金柯制药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29217391436W
法人/法定代表人:李培谊
案件来源:上级交办
违法行为类型: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主要违法事实:在中药饮片生产活动中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处罚内容:1.罚款500000.00元;2.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云)药监药罚〔2024〕A3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4/3/26
处罚机关: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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