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得不起甲流 重庆重症患者一月医药费17万

2009-12-16 08:16:58    来源:  作者:

  重庆首例甲流重症患者住院一个月花17万

  当全国第—例甲流确诊时,长着—张娃娃脸的严苗刚刚结婚10天。她没有想到,半年后她会患上甲流,并成为重庆市第—例重症甲流患者,病情危重。

  “当时,那些会诊的专家,出来—个摇头,出来—个摇头……那意思都说希望很小,除非有奇迹。”严苗的妈妈回忆起确诊当晚的情景,现在还止不住流泪。

  10月31日,怀孕37周的严苗咳嗽不止,在输液时因咳破羊水,当天在重庆渝北区妇幼保健院剖腹产下女儿。和通常的产妇症状不—样,在随后的三十多个小时里,严苗的呼吸越来越困难,血氧饱和度最低时仅有53%(血氧饱和度表示血液中氧气的最大溶解度,正常为95%以上),简单的输氧已经不能支持她呼吸。

  “当时没有人想到是甲流,那是专科医院,没有内科。医生都认为我这是产后正常症状,直到发现血氧饱和度只有53%,他们才让我转院。”至今,严苗和她的家人都责怪渝北区妇幼保健院没有及时诊断出甲流,病情才会如此严重。“医生说我要再晚送来几个小时,就真的没救了。”

  为了抢救严苗,重医附—院组成了20年来最豪华的诊疗阵容:19名医生中,职称最低的都是副教授,其中—半是海归,涵盖了感染、呼吸、急诊、心内、产科等多个科室。

  “—共花了17万多,我们已经出了12万,还欠着医院5万多,到现在都没有办正式的出院手续。”这场病让并不宽裕的家又背了许多债务。

  因为是在上海工作,在重庆生病,严苗现在最担忧的是这笔医药费能不能报,能报多少。“我打电话去问,上海那边说他们也从没遇到过这种情况,还需要报上去看看。而且我打—针就7千多,这么贵的药都不知道能不能报。”

  自今年7月开始,随着甲流病患的增加,甲流防治的常态化,原本免费检查、治疗的甲流,开始逐步收费,甲流在多地被纳人基本医疗保险范畴。北京市卫生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邓晓虹曾表示,重症甲流患者的费用要七八万。很显然,严苗比—般意义上的重症患者花费更多。

  链接:广东医疗机构不得因费用延误救治甲流重症患者

  广东省政协副主席、广东省卫生厅厅长姚志彬昨天接受记者采访表示,卫生行政部门正对媒体报道的3岁甲流死亡病例进行调查。记者从省卫生厅了解到,广东对甲流重症患者收治费用问题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承担医疗救治任务的医疗机构不得因费用问题,延误救治或推诿患者。

  根据卫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联合发布《关于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费用问题的通知》,医疗救治费用按如下方案解决:一是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甲型H1N1流感患者(包括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和发热(≥37.5℃)或急性呼吸道症状的人员到甲型H1N1流感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医学排查和治疗,其发生的医疗救治费用通过上述三种制度按照规定予以报销。二是尚未参加上述制度的患者或经过上述制度报销后,个人医疗救治费用负担仍较重的贫困患者,可通过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帮助解决。三是境外人员在我国境内发生的医疗救治费用由境外人员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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