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操作违规在乡镇医疗机构普遍存在

2009-12-07 16:09:10    来源:  作者:

  苏北某县物价局人士也说,在物价检查中他们发现,抗生素滥用、激素药滥用、特价药的不合理使用在该县县医院和镇医院的确存在。有的参合农民看病,医生一张处方开了三种抗生素,都是目录外用药,不能报销,参合农民本来应得的实惠就没有了。

  药价畸高,不仅是由于医疗机构加价造成的。招标体系的不健全也抬高了药价。灌南县一位名叫周喜的村医的意见比较有代表性。他说,药品虽然是统一招标,但是并不透明,因而不能制止药价虚高。村一级卫生站,上面定多少就是多少,而上面是怎么招标的就不得而知了。此外,农村定点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间环节较多,从县到乡镇再到村,层层都要加价,导致销售价格普遍高于零售药店。他说,“如果让我自己去批发药品,可以使上百种药品的零售价普遍降低20%。”

  由于基层医疗机构药价高于药店销售价,村级卫生站也受很大影响。很多村医反映,村一级卫生站大多数不能刷卡报销,农民生病常会问问医生然后就到镇卫生院去,变成了在村级诊所免费看病却不接受治疗,有时村卫生室开了药,农民也跑到药房去买。“因为村级卫生站自己不能进药,所有药品是上级医疗机构统一配送的。”连云港郊区一位名叫朱明全的村医说,全村1300口人,2个“赤脚医生”,每人每天只有三四十元的收入。由于收入下降,很多村医迫于生计实行看人讲价,药价也比药房贵一点,比如一些卫生室100毫升规格的左氧氟沙星,“镇批村”的价格为2元,村诊所卖了4元,高于县城药房的2.8元。这位村医说,基层医疗机构承担着大量计划免疫、卫生防疫、健康宣传、妇幼保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责,但没有固定投入机制,药品销售仍然是农村医疗机构的主要依靠。“如果说乡镇卫生院卖药收入占总收入50%以上的话,村卫生室则几乎100%靠卖药。想尽办法让病人挂水有时并不是医疗行为而是经营行为,为此,我经常觉得羞耻,对不起医生的称号,但是又没有办法。”

  记者了解到,很多村医目前处境并不好,用自家院落开诊所,收入也不高,还没有养老保险。特别是公共服务费,大部分村医去年以来没有拿到一分钱,他们反映说,公共服务费基本上下到县一级,到了乡镇就很少了。

  基层医生建议,只有改革竞标方式,兼顾医药生产企业、医院和农民各方利益,才能完善新农合制度。一家乡镇卫生院负责人对记者说,县、乡镇、村各级医疗机构可以捆绑打包竞标,直接面对上游医药生产企业,通过减少中间环节来降低药价,“更重要的是,应该增加对乡镇和村一级医疗机构的投入。如果投入不增加,基层卫生机构就只能以药养医甚至过度医疗。最后受损的,还是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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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发表于 2009-12-09 10:56:51
新农合害了农民和个体医生,富了卫生院和卫生局领导,他开小车,吃喝嫖赌样样俱全。卫生院套取新农合资金,分给上级领导,他们月收入5---10万元,请我们温总理快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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