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压溶脂三代|降糖养胰素|藏方风痛宁有毒有害食品案

2021-02-24 14:29:04    来源:  作者:国家市监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典型案例中,涉及到吉林孙某某等23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降压溶脂三代”“降糖养胰素”“藏方风痛宁”案。

2015年9月至2018年1月,被告人孙某某、吴某某、宋某某、李某某在陕西省西安市某平房内生产外包装上印有食健字批号的“降压溶脂三代”“降糖养胰素”“藏方风痛宁”等三种含有西药成分的保健食品。被告人孙某某负责整体协调指挥、联系客户、进药,吴某某负责生产包装,宋某某负责发货,李某某负责收付款和沟通协调生产事项。2016年9月至2017年10月,被告人于某某明知保健食品是非正规厂家生产的,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仍从被告人宋某某处购进后销售,并向被告人孙某某合计付款人民币241.12万元。被告人李某等18人明知系药监部门禁止销售的保健食品,仍从于某某处进货并加价销售获利。

经检验,涉案“降糖养胰素”内含有格列本脲、盐酸二甲双胍、盐酸吡格列酮成分;“降压溶脂”内含有硝苯地平、氢氯噻嗪、卡托普利成分;“藏方风痛宁”内含有地塞米松、诺氟沙星、吲哚美辛成分。上述成分系国家禁止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的物质及其他西药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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