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关于5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物质的通告(2021年第9号)中,一批标示生产企业为云南木源堂化妆品有限公司的本草秀复祛痘原液二号检出禁用物质氯霉素。
序号:1
标示样品名称:本草秀复祛痘原液二号
标示生产企业名称:云南木源堂化妆品有限公司
标示生产企业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经开区中豪新册产业城I区1幢601号
经营单位名称:腾冲市腾越镇啊香健康信息咨询服务部
经营单位地址: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腾越镇山源社区茶苑小区217号
包装规格:20ML
标示批号:CF290301
标示限期使用日期/保质期:20220628 三年
标示生产单位所在地:云南
标示备案号:云G妆网备字2019000372
标示生产许可证号:云妆20170001
检验机构名称:初检机构: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不合格项目:氯霉素
检验结果:854μg/g(复检结果)
判定依据及限值规定:检出物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的禁用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