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化妆品抽样检验信息的通告(2021年第1期)中,一批标示生产企业名称为广州蔻美化妆品科技有限公司的娅芝草本祛痘膏抽检不合格。
针对打非添安全专项抽检中的不合格化妆品,省药监局已组织省内各相关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有关生产经营企业进行立案调查,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召回不合格产品,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数量和流向。
序号:8
标示样品名称:娅芝草本祛痘膏
标示生产企业名称:广州蔻美化妆品科技有限公司
标示生产企业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秀水村木龙潭路18号
被抽样单位名称:广州蔻美化妆品科技有限公司
被抽样单位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秀水村木龙潭路18号
规格:20g/瓶/盒
批号/生产日期/限用日期:KM2020/06/18
检验机构:广东省药品检验所
检验结果:不合格
不合格项目(限值):咪康唑94mg/kg(不得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