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舟医疗设备违法生产医用外科口罩案

2021-01-03 13:04:08    来源:  作者:江苏省药监局
江苏省药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中,江苏恒舟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委托不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资质的个人或单位生产医疗器械医用外科口罩遭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江苏恒舟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07MA1YJR250G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苏药监械处字〔2020〕2 号
违法行为类型:当事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委托不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资质的个人或单位生产医疗器械医用外科口罩,也未对受托方进行管理。
处罚依据: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五)项规定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责令立即改正并拟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生产的上述医用外科口罩80000片;2、罚款人民币92873.25元。
罚款金额(万元):92873.25
处罚机关: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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