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江城皮肤病医院发布违法广告案

2020-11-22 14:43:09    来源:  作者:上海市市监局
上海市市监局2020年第一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公告中,涉及到上海江城皮肤病医院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上海江城皮肤病医院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第三方医美APP宣传其医疗美容服务时使用4 名女性患者治疗前后的面部对比图片,经查实,图中4名女性并非当事人实际消费者,图片系当事人自行从网上下载并编辑使用,构成虚假广告;当事人宣称“激光祛斑三大优势科学安全、安全可靠、三效合一”,构成违法对医疗服务进行安全性保证。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四)项和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等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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