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长兴生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不合规案

2020-09-26 16:44:01    来源:  作者:广东省药监局
广东省药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粤药监械罚〔2020〕4026号》中,涉及到广东长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广东长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10061814011XU
法定代表人:梁木鸿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药监械罚〔2020〕4026号
违法行为类型:生产不符合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违法事实:当事人生产不符合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
处罚类别: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处罚内容: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195
处罚决定日期:2020/8/21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处罚机关: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0000MB2D034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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